根据国教督办函[2019]49号文件《关于确定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学校的通知》精神,现将《河北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和《河北外国语学院教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19年10月26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实名向河北省教育厅、教育部督导局或、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
河北省教育厅 0311-66005128
督导局 010-66097825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010-82213317。
河北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