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⑴年满18周岁,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含为什么入党(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今后的努力方向;附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情况]。
⑵党支部对团组织推荐的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团员和学生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推优
团组织逐级对申请入党同学进行推选:团支部——二级学院团总支部——学校团委。
学校团委要掌握推荐入党团员的资料。没有经过团组织推优的团员不能发展入党。
3、建立入党人员登记档案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登记档案。
4、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已提出申请入党(一般时间为3个月)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同志,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5、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有目的、有计划、有内容的与其谈话,培养考察,每季度考察一次,考察意见应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并由联系人、党支部签署意见。考察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
⑴培养联系人应当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⑵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⑶党支部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7、集中培训
党组织要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考察的培养对象参加党校进行短期的理论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教材》等。
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结束时,经考试不及格的,不能发展其入党。
8、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时间为一年以上,再听取党小组、联系人意见和召开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总支讨论同意,可列为入党发展对象。
9、政审
党支部对入党发展对象要按规定内容进行政治审查工作:
⑴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⑵依函调提纲发函,调查直系亲属的政治表现情况。
⑶政审后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⑷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0、材料审查
各党总支对各党支部送交的发展对象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发展党员细则》要求,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把关。
⑴审查、考察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中央及我校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
⑵送审材料有:
(1)入党申请书;(2)团组织推荐意见;(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党校结业证;(5)函调材料;(6)综合政审材料;(7)思想汇报;(8)自传;(9)支部书记谈话记录;(10)支部会议记录;(11)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原始记录(教师意见和学生意见)。
⑶党总支部在考察表上签署的意见。签名盖章。
⑷发展对象的荣誉证明。
11、预审和公示
党支部会议对发展对象进行初步审查,党总支部会议在听取意见、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是否能吸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讨论。
对党总支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坚持“六个不批”: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不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不批;材料不全,培养教育程序不规范不批。
党委组织部将党委预审的结果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受理党内外意见。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⒈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讲解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由本人约请或党支部指定,志愿书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党支部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填写的主要内容:
一是支部介绍发展对象的思想认识、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表明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态度。
⒉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情况特殊,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且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到会才能召开,要作好会议记录。大会程序:
⑴申请人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
⑵介绍人依次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并提出自己对其入党的意见;
⑶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考察情况及对其入党的意见;
⑷组织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⑸党员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向大会宣读(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同时讨论2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⑹申请人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⑺支部书记总结讲话。支部形成支部大会会议决议。
⒊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
支部大会后应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在会后一周内逐级上报至党委。
决议的填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说明申请入党者的基本情况。
二是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
三是记载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要写清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最后要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⒋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上级党组指派专人对申请人进行谈话,着重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以及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组织汇报。
⒌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后,7天内将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上报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由党总支和学校党委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形成意见后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⒍填写意见
填写“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党委会议上表决情况和预备期截止的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和加盖党委印章,党委组织部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⒎入党宣誓
一般由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方式。宣誓仪式的程序:
⑴宣誓人排队站在台前,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际歌》;
⑵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⑶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⑷宣誓人持立正姿式,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
⑸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自报姓名。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和转正阶段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要坚持思想汇报制度,党支部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党组织要经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本人谈话。
2.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应主动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地总结,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的如何;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
3.党支部布置所在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5.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情况,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6.预备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自己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说明的问题。
7.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8.党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9.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投票表决,公示。
10.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填写应该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写清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必须写明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还是延长预备期,或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延长预备期的,应写清延长时间。注:若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的,只能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半年至一年,已延长一次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如果仍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在支部大会通过7天内上报上级党组织。
上级党组织(党总支和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在支部党员大会后2周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如批准为正式党员,应注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五、归档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总支部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总支部保存。
中共河北外国语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