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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流程制度

2014-05-22 14:54:25 来源: 浏览:231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实习人员条件:

1、应聘者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牢固,热爱教师工作,有很强的组织能力且专业技能优秀。

2、应聘者善于团结同志、关心学生、顾全大局,能够正确处理好学院、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3、应聘者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具备学士或以上学位(二级学院的不予录用),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4、具备英语四级(英语专业的必须是专业八级)以上、普通话二乙(中文专业的必须二甲)以上;高校计算机应用水平一级以上。

三、思想政治方面要求:

1、能够做到与单位同呼吸、共命运,和学院一起创业、创造、创新的同学;无跳槽记录者或是应届毕业生。

2、以签约为目的,为完成本学校的就业率来应聘的人员,以与我院签约为跳板,骑马找驴者,止步、免谈。

四、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教务处、教学处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进行评课评分,以保择优录取。

(二)应聘人员通过本校就业网站或是招聘会后获得我院招聘信息后、人事处对其简历及时进行筛查,通知应聘人员并预约面试时间。应聘者面试时需带;

1)个人简历;

2)毕业生推荐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相关证明);

5)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联系电话:0311——8523701885517169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教务处及各相关专业评委老师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笔试

笔试为限时完成试卷,重点考察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运用水平、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和工作的思路、方法。

(六)面试

面试为重点考察初选人员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和学习、工作情况。初选人员通过5分钟的演讲介绍个人情况、应聘优势、工作设想等,然后回答评委问题,(外语专业的用外语展示口语)。通过提问、答辩,重点考察初选人员的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院领导根据其试讲、笔试成绩,以及面试表现,对其进行最终确定名单。

(七)岗位考察

应聘人员经过审查合格后,被安排在相关专业的部门实习,实习期间考察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签订协议

应聘人员实习期结束、将自己工作总结交到人事处,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实习鉴定,经过人事处调查,总结其实习期考察合格,人事处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拟聘人员经过短期实习后,进行实际工作的锻炼,在实践中进一步考察其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期间出现违纪或是不符合学院“河外人”作风的不予录用。

三、严肃纪律

1.招聘工作是我院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单位要本着对事业、对应聘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条件,精心组织安排,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坚决抵制不良现象。

2.毕业生要实事求是提供申报材料,公平竞争,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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