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认定工作相关时间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时间及各时间节点相关要求
9月14日 之前 二级学院评选(9月12日学生申请,13日辅导员签意见,14日院系初审意见)
9月15日-21日 二级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9月15日、16日、19日、20日、21日)
9月22日 二级学院上报公示后的最终名单【初审名单汇总表、情况汇总表、评审过程说明及公示情况(落款时间为:9月22日)、领导小组名单等】及相关材料的纸介版及电子版;校资助办汇总名单并报校评审委员会(校评审领导小组)
9月23日 校评审委员会(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审核推荐名单(签字)
9月26日-30日 校级公示(5个工作日:9月26日、27日、28日、29日、30日)
10月8日 校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
10月9日 学校盖章(日期写10月9日)
10月10日 校资助办向教育厅上报先关材料(评审报告日期写10月10日)
二、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时间及各时间节点相关要求
9月20日 之前 二级学院评选(9月18日学生申请,19日辅导员签意见,20日院系初审意见)
9月21日-27日 二级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9月21日、22日、23日、26日、27日)
9月28日 二级学院上报公示后的最终名单【初审名单汇总表、情况汇总表、评审过程说明及公示情况(落款时间为:9月28日)、领导小组名单等】及相关材料的纸介版及电子版;
9月28日-29日 校资助办收集材料、汇总名单并报校评审委员会(校评审领导小组)
9月30日-10月11日 校级公示(5个工作日:9月30日、10月8日、9日、10日、11日)
10月12日 校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
10月13日 学校盖章(日期写10月13日)
10月14日 校资助办向教育厅上报先关材料(评审报告日期写10月14日)
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评选工作,尤其是公示时间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写。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要求报送的电子材料及纸介材料必须严格按以上的时间要求报送,以免耽误学校报送省教育厅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