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上报材料明细及要求
1、助学金要求上交材料(一律为原件):汇总表(汇总表上要求有楼号和宿舍号,方便查询宿舍成绩,格式为5#201)、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本人书写国家助学金申请书1份;
2、二级学院最终的公示名单(从第一天公示开始到公示结束至少5个工作日,且公示名单前要有简短的评选过程说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落款时间格式为:2016年 月 日(备注:落款时间必须是公示完的日期,而不能是公示的最后1天);
3、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①组长为各二级学院的党委书记②领导小组人员总数保持单数)。
4、材料可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整理,最终材料的上报以学院为单位上报。
5、汇总表的顺序要与材料的顺序一致,所有的材料一式一份。
关于明确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上报材料的相关说法
一、认定过程及公示的抬头及内容说法如下:
XX学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
我院贫困生认定领导小组结合申报助学金同学所开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所显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辅导员及院内老师对申报助学金同学所了解的日常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认定,最终确定以下同学。
现对以下同学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为:×月×日--×日(详见奖助学金上报材料时间要求。)如有异议可举报。
学院举报方式及联系电话:
地址:XX学院办公室(门牌号)
投诉电话:XX(学院办公电话)
联系人:XX老师。
学校资助办举报方式及联系电话:
地址:学校资助办(专家教授楼301室)
投诉电话:85237018
邮箱:
联系人:于老师
名单如下:
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束后的第一天(不能是公示的最后一天)
二、小组名单的抬头及内容说法如下:
XX学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认定领导小组名单
我院在接到本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指标后,首先确定我院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认定领导小组
小组名单如下:
注:1、人员为单数,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2、小组名单落款日期不写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相关栏目语言陈述应为:
1、辅导员意见应填写:经多方了解,符合条件,同意申请。
辅导员签字: 日期: 详见奖助学金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2、院里意见应填写:经学院贫困生认定领导小组认定,该生符合条件,同意申请。
院长签字(盖章): 日期:详见奖助学金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的“评议小组组长签字”一栏应与辅导员意见填写一致(辅导员签字)。
备注:对辅导员意见和院里意见的填写坚决不允许出现以下字眼:“评选、评审、评议”。但可以是笼统的说法: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同意申请 。
四、助学金汇总表汇总信息要求:在本专科分开的基础上(先本后专)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级内再按资助档次分开,即班级内顺序为特困、困难、一般困难)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