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经过民主推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我校招生办参评河北省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该部门同志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映良好。多年负责我校的招生、社会考试、安全等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廉洁奉公守法,无个人责任事故。该部门同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从2004年负责学校承接的教育厅人事处、学生处、学位办,考试院社考处、普招处、研招处等多个部门的各类考试,均圆满完成了考试任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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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外国语学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