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职责如下:
1、对待学生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要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要有奉献精神。
2、时刻关心和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不护短。
3、工作要细心,克服急躁,加强自身的修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遇到困难不推诿,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5、讲原则,讲团结,讲纪律,不徇私情。办事处理问题要公平、公正,对学生要一视同仁,避免有亲有疏。
6、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做的是自己首先要做到,处处给学生做出榜样。
7、言而有信,说了的事情就要办。
8、及时认真总结工作,积累经验,勇于创新。
9、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早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
10、积极参加辅导员培训的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提高水平,积极发表意见,并且建立学习笔记。
11、协助做好各项评优工作。对两奖一助、评优、入党要公平公正。
12、要严格请假制度。
13、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学年喜报、学生学期鉴定等工作。
14、协助办理学生免考、退学、休学等工作。
15、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16、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