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王恒等3名同学(名单附后)违反了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王恒等3名同学退学处理。
因无法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现将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告,请受到退学处理的学生在2019年12月24日前到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河北外国语学院退学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12月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考生号 |
姓名 |
院别 |
班级 |
原因 |
1 |
20124140332 |
王恒 |
英语学院 |
12英语本科8班 |
休学期满,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复学手续 |
2 |
201541764 |
马宁 |
英语学院 |
15英语本科4班 |
休学期满,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复学手续 |
3 |
201531036 |
蔡天宇 |
日语学院 |
15日汉同声传译班 |
休学期满,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复学手续 |
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