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的通知
河外内发【2018】26号
各处、院:
由于当前社会整体物价水平上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成本增加,取暖费由原来的2.64元/立方调整至现在的3.45元/立方,宿舍新增及更新床位、更换门窗、电扇、暖气设备、消防设施,对房屋重新进行防水作业、墙体加固、墙体粉刷等工作,对公寓内部增加了安全监控等;为了体现人文关怀,学校从2015年开始公寓供暖期都会比正常供暖期长15天,每年提前一周供暖、延迟一周停暖,免费供应热饮水供师生教职员工使用,宿舍管理人员、后勤保洁人员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学校日常管理维护和住宿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折旧费等方面的支出逐年增长。而我校当前学生公寓住宿费仍停留在2008年批准600元/生.年的标准,公寓运行成本支出已经超出公寓住宿费用总额。
经过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的多方调研,依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2018﹞55号)精神,依据学校公寓支出成本实际情况,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学生公寓住宿费上调至780元/生.年,具体执行学期另行通知。
河北外国语学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