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务管理信息 >> 阅读文章

关于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的通知

2018-05-18 16:47:59 来源: 浏览:5050

 

关于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的通知

 

河外内发【201826

各处、院:

由于当前社会整体物价水平上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成本增加,取暖费由原来的2.64/立方调整至现在的3.45/立方,宿舍新增及更新床位、更换门窗、电扇、暖气设备、消防设施,对房屋重新进行防水作业、墙体加固、墙体粉刷等工作,对公寓内部增加了安全监控等;为了体现人文关怀,学校从2015年开始公寓供暖期都会比正常供暖期长15天,每年提前一周供暖、延迟一周停暖,免费供应热饮水供师生教职员工使用,宿舍管理人员、后勤保洁人员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学校日常管理维护和住宿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折旧费等方面的支出逐年增长。而我校当前学生公寓住宿费仍停留在2008年批准600/.年的标准,公寓运行成本支出已经超出公寓住宿费用总额。

经过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的多方调研,依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201855号)精神,依据学校公寓支出成本实际情况,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学生公寓住宿费上调至780/.年,具体执行学期另行通知。

河北外国语学院

2018年5月18

 

 

 

 

 

 

 

 

 

 

 

文章评论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关于外语学院| 学院路线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快速搜索 | 加入收藏

河北外国语学院校务公开网 网站版权所有Copyright©2012hbwy.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网络传媒教育中心   冀ICP备13009135号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红旗北大街1218号   邮编:050091 电话:0311-85237008